企業管治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遵照上市規則第3.21條於2015年11月25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採納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第C.3.3段的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a) 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外聘核數師向董事會作出建議、批准外聘核數師的薪酬及聘用條款,並處理任何有關該核數師辭任或辭退該核數師的問題;(b) 監察我們財務報表及年度報告及賬目、中期報告及季度報告(倘有編製以作刊發)的完整性,並審閱上述文件所載有關財務呈報的重要判斷;及(c) 檢討我們的財務監控、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體制。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成員,即張惠彬博士太平紳士、陳裕光博士及邱家寶醫生。張惠彬博士太平紳士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職權範圍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遵照上市規則第3.25條於2015年11月25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並採納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第B.1.2段的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a) 就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架構,以及就制訂正規而具透明度的程序訂立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b) 參考董事會的公司目標及目的審閱及批准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及(c) 就非執行董事薪酬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薪酬委員會包括五名成員,即張偉民博士、張惠彬博士太平紳士、邱家寶醫生、魏聖堅先生及陳奕茹女士。張偉民博士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遵照企業管治守則第A.5.1段於2015年11月25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採納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第A.5.2段的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a) 每年至少一次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並就任何為配合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任何變動提出推薦意見;(b)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士,並推選有關提名人士出任董事職務或就此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及(c)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提名委員會包括五名成員,即陳裕光博士、張惠彬博士太平紳士、張偉民博士、魏志豪先生及陳奕朗醫生。陳裕光博士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職權範圍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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